納貢
(納貢,納貢)
1.古代諸侯向天子貢獻財物土產。
《史記·齊太公世家》:“命燕君復修召公之政,納貢於周,如成康之時。”
《晉書·潘嶽傳》:“方今四海會同,九服納貢。”
清陳康祺《燕下鄉脞錄》卷十:“奏言‘山東吏治廢弛,借納貢名,貪婪無厭。’”韓北屏《非洲夜會·酋長的故事》:“鄧克拉土邦時時蹂躪森林地帶的其他土邦,要它們輸誠納貢。”
2.明代科舉制度準許人捐納錢財入國子監,由生員捐納者稱納貢,而由普通民人捐納者稱例監。
清代有例貢,性質相近。
《明史·選舉誌一》:“生員曰貢監……同一貢監也,有歲貢,有選貢,有恩貢,有納貢。”
清蒲松齡《聊齋誌異·胡四娘》:“東海李蘭臺見而器之,收諸幕中,資以膏火,為之納貢,使應順天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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