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呂
(律呂,律呂)
1.古代校正樂律的器具。用竹管或金屬管製成,共十二管,管徑相等,以管的長短來確定音的不同高度。從低音管算起,成奇數的六個管叫做“律”;成偶數的六個管叫做“呂”,合稱“律呂”。後亦用以指樂律或音律。
《國語·周語下》:“律呂不易,無姦物也。”
漢馬融《長笛賦》:“律呂既和,哀聲五降。”
唐翁洮《和方幹題李頻莊》詩:“猶憑律呂傳心曲,豈慮星霜到鬢根。”
郭沫若《創造十年》五:“風聲和博多灣的海濤,十裏松原的松濤,一陣一陣的捲來……那正是一起一伏的律呂。”
2.比喻準則、標準。
唐韓愈《進撰平淮西碑文表》:“至於臣者,自知最為淺陋,顧貪恩待,趨以就事,叢雜乖戾,律呂失次。”
宋洪適《<元氏長慶集>原跋》:“今之所編,頗又律呂乖次。惜矣,舊規之不能存也。”
黃中黃《孫逸仙》:“其人誠亞東之珍寶,其言誠革命之律呂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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