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詭
(自詭,自詭)
1.責成自己。
《漢書·趙充國傳》:“羌靡忘等自詭必得,請罷屯兵。”
顏師古註:“詭,責也。”
《漢書·京房傳》:“今臣得出守郡,自詭效功,恐未效而死。”
宋蘇轍《西掖告詞·楊傑知潤州》:“爾以冬官屬,績用有聞,而欲自詭以治民,朕不汝違,其究乃心,以底成效,可。”
2.自己不同於。
宋陳亮《錢叔因墓碣銘》:“余以極論兵事,為一時明公巨卿之所許,而反授以《中庸》、《大學》之旨,余不能識也。而復以古文自詭於時,道德性命之學亦漸開矣。”
3.自己詭稱。
清譚嗣同《治言》:“異端之惑人心,何嘗不自記於聖賢;私口之覆邦家,何嘗不自詭於忠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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