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誡
(十誡,十誡)
1.佛教沙彌的十種戒律:不殺生,不偷盜、不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、不塗飾香鬘、不歌舞觀聽、不眠坐高廣嚴麗床座、不食非時食、不蓄金銀寶。
《魏書·釋老誌》:“其為沙門者,初修十誡,曰沙彌。”參閱《釋氏要覽·戒法》。
2.希臘語DékaLógoi意譯。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基本誡命。傳為上帝在西奈山上授予摩西,共十條:除耶和華外不可信別的神;不可造偶像,拜偶像;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;當守安息日為聖日;當孝敬父母;不可殺人;不可奸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不可貪戀他人的財物。各教派在條文的具體寫法上稍異。參閱《聖經·出埃及記》。
3.摩尼教戒律之一。即:不拜偶像;不謊語;不貪;不殺;不淫;不盜;不詐偽或行邪道巫術;不二心;不惰;每日進行四次祈禱,實行齋戒和懺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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