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還合浦
【成語】:珠還合浦
【拼音】:zhū huán hé pǔ
【解釋】:合浦:漢代郡名,在今廣西合浦縣東北。比喻東西失而復得或人去而復回。
【出處】:《後漢書·循吏傳·孟嘗》:“(合浦)郡不產谷實,而海出珠寶,與交阯比境……嘗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逾歲,去珠復還,百姓皆反其業。”
【示例】:錦富愛妾,一朝劍折延津,遠道孤兒,萬裏~。 ★明·淩濛初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三十二
【近義詞】:失而復得、還珠合浦
【反義詞】:
【成語故事】:東漢時期,合浦郡盛產珍珠聞名海外,當地老百姓以采珠為生,貪官汙吏趁機盤剝,使得珠民大肆捕撈,珠蚌產量越來越低,餓死不少人。漢順帝劉保派孟嘗當合浦太守,他革除弊端,不準濫捕。不到一年,合浦又盛產珍珠了
《後漢書·循吏傳·孟嘗》載:合浦郡海出珠寶。原宰守並多貪穢,采求無度,珠遂徙於鄰境交阯郡界。及孟嘗赴任,革易前弊,未逾歲,去珠復還。後遂用“珠還合浦”比喻失而復得或去而復還。
宋吳曾《能改齋漫錄·辨誤一》:“《古今詩話》:‘羊方諤上廣守詩:“鱷徙惡溪韓吏部,珠還合浦孟嘗君。”’殊不知珠還合浦,乃後漢孟嘗,不可以孟嘗君遷就也。”
《古今小說·蔣興哥重會珍珠衫》:“珠還合浦重生采,劍合豐城倍有神。”
清諸聯《明齋小識·兒失復歸》:“令妻來認,見耳後有疤,臂上列紅痣,信為己出,遂得珠還合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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