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量
I
1.概和鬥斛等量器。
《新唐書·叛臣傳上·梁崇義》:“﹝梁崇義﹞以概量業於市,力能舒鉤。”
《宋史·理宗紀二》:“諸路和糴給時直,平概量,毋科抑,申嚴收租苛取之禁。”
清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·灤陽續錄五》:“﹝富人﹞徵集僕隸,陳設概量……今擬以歷年積粟,盡貸鄉鄰。”
2.比喻衡量事物的標準。
漢荀悅《申鑒·時事》:“誰毀誰譽,譽其有試者,萬事之概量也。”
黃省曾註:“言考試品賢能之虛實,猶概量較米粟之多寡也。”
II
用量器來確定穀物的多少。
宋葉適《林伯和墓誌銘》:“在定海、郡令受租輸,伯和縱民自概量。”
《宣和遺事》後集:“比來州縣受納租稅,務加概量,以規出剩,可令禁止。”
阅读:1270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