苛捐雜稅
【成語】:苛捐雜稅
【拼音】:kē juān zá shuì
【解釋】:苛:苛刻、繁重;雜:繁雜。指反動統治下苛刻繁重的捐稅。
【出處】:郭沫若《天地玄黃·拙劣的犯罪》:“在整個經濟危機之下,在嚴重的苛捐雜稅之下,在卑劣的利誘腐化之下,成本提高了,購買力減低了。”
【示例】:沒完沒了的~不算,還他媽的亂搶亂奪。 ★郭澄清《大刀記》第二章
【反義詞】:
【語法】:作主語、賓語、定語;指苛刻繁重的捐稅
【英文】:exorbitant taxes and levies
【日文】:苛酷で雑多(ざった)な稅金(ぜいきん
【法文】:impǒts et taxes lourds
【德文】:drückende Steuern und Abgaben
(苛捐雜稅,苛捐雜稅)
繁重的捐稅。
毛澤東《為動員一切力量爭取抗戰勝利而鬥爭》:“改良人民生活……廢除苛捐雜稅。減租減息。”
郭澄清《大刀記》第二章:“沒完沒了的苛捐雜稅不算,還他媽的亂搶亂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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