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香
1.古代禮拜神佛的一種儀式。始於南北朝。初,每燃香熏手,或以香末散行。
唐以後則齋主持香爐巡行道場,或儀導以出街。
《南史·王僧達傳》:“先是,何尚之致仕,復膺朝命,於宅設八關齋,大集朝士,自行香。”
唐張籍《送令狐尚書赴東都留守》詩:“行香暫出天橋上,巡禮常過禁殿中。”
《舊唐書·職官誌二》:“凡國忌日,兩京大寺各二,以散齋僧尼。文武五品已上,清官七品已上皆集,行香而退。”
宋姚寬《西溪叢語》卷下:“行香起於後魏及江左齊梁間。每燃香燻手,或以香末散行,謂之行香。
唐初因之。
文宗朝,崔蠡奏設齋行香,事無經據,乃罷。
宣宗復釋教,行其儀。
朱梁開國,大明節百官行香祝壽。
石晉天禧中,竇正固奉國忌行香,宰臣跪爐,百官立班,仍飯僧百人,即為規式。國朝至今因之。”
《京本通俗小說·拗相公》:“一日,愛子王雱病疽而死,荊公痛思之甚,招天下高僧設七七四十九日齋醮,薦度亡靈。
荊公親自行香拜表。”
清顧張思《土風錄》卷二:“僧道法事有行香。
姚寬《西溪叢語》謂起於後魏及江左齊梁間,初以香末散行為行香。
唐以後則齋主持香鑪巡行壇中及街市,至今皆然。案釋氏《賢愚經》:‘為蛇施金設齋,令人行香僧手中。’此香末散行之行香也。
《唐會要》:‘開成五年四月,中書門下奏天下州府每年常設降誕齋,行香後令以素食宴樂。’此持鑪巡行之行香也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回:“眾和尚吃完了齋,洗了臉和手,吹打拜懺,行香放燈,施食散花,跑五方,整整鬧了三晝夜,方纔散了。”
《紅樓夢》第一○二回:“三位法官行香取水畢,然後擂起法鼓。”
克非《春潮急》三三:“‘走快點哇!’妻子掉的太遠,他停下來催促,‘又不是在“行香”!’”
2.明清時官吏每至朔望入廟焚香叩拜,或新官赴任後舉行入廟焚香儀式,均稱行香。
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十:“行香講書已過,便張告示,先考府學及天臺、臨海兩縣。”
清趙翼《陔餘叢考·行香》:“外省文武官每朔望向文武廟行香……朔望朝拜亦是舊制,而與行香為兩事。
王棠《知新錄》謂洪武十七年詔,朔望日郡縣官以下詣學行香,則朔望朝拜及行香並為一事,乃洪武制。”
《中國現在記》第五回:“不多幾日,早到了黃梅縣地界,早有書差辦下一座公館,看了九月十四辰時接印。一切行香、巡城、放告,都是照例公事,不在話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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