仗義執言
【拼音】:zhàng yì zhí yán
【解釋】:直言:直接說出來。為了正義說公道話。指能伸張正義。
【出處】:明·馮夢龍《警世通言》卷十二:“此人姓範名汝為,仗義執言,救民水火。”
【示例】:人類便應聲而起,~,與魔鬼戰鬥。(魯迅《野草·失掉的好地獄》)
【近義詞】:理直氣壯、直言不諱
【反義詞】:違天悖理
【歇後語】:打抱不平的說理
【語法】:作謂語、賓語;指敢說話
【英文】:speak out from a sense of justice
【日文】:正義(せいぎ)のために虥平(こうへい)なことを言(い)う
【德文】:aus Gerechtigkeitssinn für andere eintreten
《京本通俗小說·馮玉梅團圓》:“此人姓範名汝為,仗義執言,救民水火。”
魯迅《南腔北調集·又論“第三種人”》:“法國的文藝家,這樣的仗義執言的舉動是常有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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