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腳
(下腳,下腳)
I
1.舊時指賞給妓院中僕人的錢。
《負曝閑談》第十三回:“單幼仁在腰裏摸出了四塊下腳,同著殷必佑走出了弄堂。”
《近十年之怪現狀》第九回:“牛老爺,你那天住夜,我記得你還出了二十元的下腳,今天可要一起討還。”原註:“宿娼犒婢媼之稱,亦吳諺也。”
2.原材料加工後,切割、剔除下來的餘料。亦稱“下腳料”。
《人民日報》1981.4.13:“西寧市一些集體所有制企業,利用大毛紡織廠的下腳料生產中低檔毛紡織品,豐富了市場供應。”
3.底子,底細。
克非《春潮急》二十:“從此裝作什麽事都不理,隻一心調查徐鍋巴胡、加鋼黃蟺的罪行,摸李春山的下腳。”
4.下邊。
沈從文《新湘行記》:“其時幾個趕鄉場的男女農民,肩上背上挑負著籮籮筐筐,正沿著懸崖下腳近水小路走向渡頭。”
5.方言。
蘇滬一帶稱屠宰後的豬的內臟、腳爪叫下腳。
II
1.放下腳。
《晉書·陶侃傳》:“貢(王貢)初橫腳馬上,侃言訖,貢斂容下腳,辭色甚順。”
2.指把腳踩下去。
《十月》1981年第2期:“廁所裏永遠亂扔著手紙,使人無處下腳。”
3.行動。猶言下手,動手。
《兒女英雄傳》第六回:“那女子也不和他鬥口,便站在臺階前看他怎生個下腳法。”
《兒女英雄傳》第十五回:“要論我的家當兒,再有幾個五百也拿得出來;隻是我想大丈夫仗本事幹功名,一下腳就講究花錢,塌了銳氣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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