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辰
即子、醜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十二支。(1)古代用以記年、月、日、時。
《周禮·春官·馮相氏》:“掌十有二歲、十有二月、十有二辰、十日、二十有八星之位,辨其敘事,以會天位。”
賈公彥疏:“十有二辰者,謂子、醜、寅、卯之等。”
《國語·楚語下》:“是以先王之祀也,以一純、二精、三牲、四時、五色、六律、七事、八種、九祭、十日、十二辰以致之。”
韋昭註:“十二辰,子至亥。”(2)用於記星次。
《史記·天官書》“鬥秉兼之,所從來久矣”唐張守節正義:“言北鬥所建秉十二辰,兼十二州,二十八宿,自古所用,從來久遠矣。”
宋沈括《夢溪筆談·象數一》:“今考子醜至於戌亥謂之十二辰者,《左傳》雲:‘日月之會是謂辰’,一歲日月十二會於東方,蒼龍、角、亢之捨起於辰,故以所首者名之。”(3)用於配十二生肖。
漢蔡邕《月令問答》:“凡十二辰之禽五時所食者,必家人所畜醜牛、未羊、戌犬、酉雞、亥豕而已,其餘虎以下非食也。”參見“十二相屬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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