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功
1.施工。
《漢書·成帝紀》:“﹝朕﹞過聽將作大匠萬年言昌陵三年可成。作治五年,中陵、司馬殿門尚未加功。”
顏師古註:“時皆未作之,故曰尚未加功。”
2.加工。
漢班固《白虎通·五行》:“金木者不能自成,故須人加功,以為人用。”參見“加工”。
3.謂更加努力。
唐韓愈《答殷侍禦書》:“愈於進士中,粗為知讀經書者,一來應舉,事隨日生,雖欲加功,竟無其暇。”
《紅樓夢》第七十回:“寶玉自己每日也加功,或寫二百三百不拘。”
4.古代法律謂以實際行動幫助殺人的犯罪行為。
《唐律·賊盜》:“諸謀殺人者,徒三年;已殺者,斬。從而加工者,絞。”
長孫無忌疏議:“謂同謀共殺,殺時加功,雖不下手殺人,當時共相擁迫,由其遮遏,逃竄無所,既相因籍,始得殺之,如此經營,皆是‘加功’之類。”
宋範仲淹《宋故同州觀察使李公神道碑銘》:“鹹陽縣有民殺人,具辭以送府,父子五人皆伏加功之坐。”
《元典章·吏部六·儒吏》:“若有為從加功之人,須問如何計合情由,行害時某人下手,某人如何加功,其屍棄於何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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