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榷
亦作“管搉”。亦作“筦搉”。
古代指官府對鹽、鐵、酒等的專賣。
唐劉禹錫《武陵書懷五十韻》:“校緡資筦榷,復土奉山園。”
南唐劉崇遠《金華子雜編》卷下:“﹝李蔚﹞判鹽鐵,程為揚州院官,舉吳堯卿,巧於圖利一時之便,蔚以為得人,竟亂筦搉之政。”
宋王讜《唐語林·補遺二》:“李錡之擒也,侍婢一人隨之,裂帛自書管搉之功,言為張子良所賣。”
範文瀾蔡美彪等《中國通史》第四編第一章第一節:“九六四年,宋太祖下令各州,從今年起,每年所收的民租和管榷(專賣)收入,除地方支用外,錢帛之類都要全部運送京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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