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懲大誡
【成語】:小懲大誡
【拼音】:xiǎo chéng dà jiè
【解釋】:懲:懲罰;誡:警告,勸告。有小過失就懲戒,使受到教訓而不致犯大錯誤。
【出處】:《周易·系辭下》:“小懲而大誡,此小人之福也。”
【示例】:悖入非無悖出時,臨歧知悔已嫌遲。~由來說,到底貪官不可為。 ★蔡東藩、許廑父《民國通俗演義》第七一回
【近義詞】:小懲大戒
【反義詞】:
【語法】:作謂語、賓語;指防微杜漸
(小懲大誡,小懲大誡)
1.謂稍加懲罰,使接受教訓,不至犯大錯誤。語出《易·繫辭下》:“小人不恥不仁,不畏不義,不見利不勸,不威不懲;小懲而大誡,此小人之福也。”
《魏書·桓玄傳》:“猶冀玄當洗濯胸腑,小懲大誡,而狼心弗革,悖慢愈甚。”
清黃安濤《打怨家》詩:“亦有調停兩和懌,反覆無常旋搆隙。小懲大誡終何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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