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方常住
佛教語。四種常住之一。謂接待往來僧人的寺院。亦稱廟產等物品。見《行事鈔》卷中之一。
《翻譯名義集·寺塔壇幢》:“十方常住:如僧家供僧常食,體通四方。”
《水滸傳》第六回:“我這裏是個非細去處。隻因是十方常住,被一個雲遊和尚,引著一個道人,來此住持,把常住有的沒的都毀壞了。”
清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·灤陽消夏錄三》:“及病起往訪,則寺中無是二僧。或曰古佛現化;或曰十方常住,來往如雲,萍水偶逢,已飛錫他往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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