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
字字的筆畫:6畫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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ㄗˋ
〔《廣韻》疾置切,去誌,從。〕
1.懷孕;生育。
《易·屯》:“女子貞不字,十年乃字。”
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:“字,妊娠也。”
王引之《經義述聞·周易上》:“《廣雅》曰:‘字、乳,生也。’……《易》曰:‘女子貞不字。’然則不生謂之不字。必不孕而後不生,故不字亦兼不孕言之。”
《墨子·節用上》:“後聖王之法十年,若純三年而字,子生可以二三年矣。”
孫詒讓間詁引《說文·子部》:“字,乳也。”
漢王充《論衡·氣壽》:“婦人疏字者子活,數乳者子死。”
2.乳哺;養育。
《詩·大雅·生民》:“誕置之隘巷,牛羊腓字之。”
高亨註:“字,養育,指給他乳吃。”
《左傳·昭公十一年》:“﹝僖子﹞宿於薳氏,生懿子及南宮敬叔於泉丘人。其僚無子,使字敬叔。”
杜預註:“字,養也。”
宋曾鞏《仁壽縣太君吳氏墓誌銘》:“每遇其嫠婦異甚,而身為字其孤兒,忘其力之憊也。”
林紓《陳德齋墓誌銘》:“君誕時,母劉太宜人乏食,幾不能字之。”
3.引申指教化。
隋盧思道《遼陽山寺願文》:“皇帝體膺上哲,運鍾下武,以至德字黔首。”
4.撫愛;愛護。
《書·康誥》:“於父不能字厥子,乃疾厥子。”
孔傳:“於為人父不能字愛其子,乃疾惡其子,是不慈。”
《左傳·成公四年》:“楚雖大,非吾族也,其肯字我乎?”杜預註:“字,愛也。”
宋曾鞏《光祿少卿晁公墓誌銘》:“為蘭溪,繩姦字窮,境內和洽。”
清黃蛟起《西神叢語·婢守節》:“黃氏,貧家女,姿娟好,幼為大姓殷氏婢。
殷氏字下有恩。”
5.文字。
漢許慎《〈說文解字〉敘》:“倉頡之初作書,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。其後形聲相益,即謂之字。字者,言孳乳而浸多也。”
南朝梁劉勰《文心雕龍·物色》:“‘皎日’‘嘒星’,一言窮理;‘參差’‘沃若’,兩字窮形。”
《三國演義》第四六回:“兩個移近坐榻,各出掌中之字,互相觀看,皆大笑。原來周瑜掌中字,乃一‘火’字孔明掌中,亦一‘火’字。”
魯迅《漢文學史綱要》第一篇:“誦習一字,當識形音義三:口誦耳聞其音,目察其形,心通其義。三識並用,一字之功乃全。”
6.指字音。
宋辛棄疾《好事近·送李復州致一席上和韻》詞:“和淚唱《陽關》,依舊字嬌聲穩。”
元喬吉《一枝花·合箏》套曲:“遲疾纖巧隨摳掐無些兒病,腔兒穩,字兒正。”
7.字體。
《晉書·衛恒傳》:“或曰,邈(程邈)所定乃隸字也。”如:草字;篆字;顏(顏真卿)字;柳(柳公權)字。
8.字眼;詞語。
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二:“若要覓衣食,須把個‘官’字兒擱起,照著常人,傭工做活,方可度日。”
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七回:“及至你偶然短住了,咱爺兒倆的交情就說不到個‘借’字兒‘還’字兒,通共一星子,半點子,你才使了我三百金子,這算得個甚麽兒?”魯迅《且介亭雜文·答曹聚仁先生信》:“譬如罷,反對歐化者所說的歐化,就不是中國固有字。”
9.引申指運用文字的能力、文化水平。
《兒女英雄傳》第十一回:“我本來字兒也沒你的深,主意也沒你的巧妙。”
10.書信、條據等文字材料。
唐杜甫《登嶽陽樓》詩:“親朋無一字,老病有孤舟。”
宋範成大《戲贈少梁》詩:“秋來合有相思字,會待風前片葉看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“這一回小婿再去,托敝親家寫一封字來,去晉謁晉謁危老先生。”如:立字為憑。
11.指寫字。
宋蘇軾《與歐陽晦夫書》:“《地獄變相》已跋其後,可詳味之,似有補於世者,並字數紙納去。”
12.指書法作品。
魯迅《書信集·致增田涉》:“今天已將我寫的字兩件托內山老闆寄上,鐵研翁的一幅,因先寫,反而拙劣。”
巴金《秋》二:“‘五弟,金冬心寫的隸書單條哪兒去了?’克安不高興地問了一問。‘原來是問金冬心的字。我拿去賣了,一個朋友喜歡它,向我買。’克定沒有一點困難地答道。”
13.人的表字。在本名外所取的與本名意義相關的另一名字。
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:“孔子生鯉,字伯魚。”
晉袁宏《三國名臣序贊》:“諸葛亮字孔明。”
北齊顏之推《顏氏家訓·風操》:“古者名以正體,字以表德。”
《宋史·嶽飛傳》:“嶽飛字鵬舉,相州湯陰人。”
14.取表字。
《楚辭·離騷》:“名余曰正則兮,字余曰靈均。”
《禮記·曲禮上》:“男子二十,冠而字……女子許嫁,笄而字。”
《禮記·檀弓上》:“幼名、冠字、五十以伯仲、死謚,周道也。”
孔穎達疏:“人年二十,有為人父之道,朋友等類不可復呼其名,故冠而加字。”
《後漢書·逸民傳·梁鴻》:“﹝妻﹞乃更為椎髻,著布衣,操作而前。
鴻大喜曰:‘此真梁鴻妻也。能奉我矣!’字之曰德曜。”
15.指取名。
唐李紳《鶯鶯歌》:“綠窗嬌女字鶯鶯,金雀婭鬟年十七。”
清鈕琇《觚賸·沈香瘞埋》:“顧夫人,名媚,性愛貍奴,有字烏員者,日於花欄繡榻間,徘徊撫翫。”
16.用表字稱呼。
《周書·伊婁穆傳》:“嘗入白事,太祖望見悅之,字之曰:‘奴幹作儀同面見我矣。’”清王士禛《池北偶淡·談異一·章格菴》:“果有肩輿來者,兒從稠人中直前,止其輿,字而呼之曰:‘石霞,吾待汝久矣。’”
17.舊時稱女子許配,出嫁。
宋葉適《林伯和墓誌銘》:“鄰女將字而孤,養視如己子,擇對嫁之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太宗至道二年》:“高麗國王王治請婚於遼,遼許以東京留守蕭恒德女字之。”
清和邦額《夜譚隨錄·崔秀才》:“小女未字,以歸君家,何如?”茅盾《動搖》八:“甚至於說,待字的大姑娘,也得拿出來抽籤。”
18.舊指金屬錢幣鑄有文字的一面。
宋趙彥衛《雲麓漫鈔》卷五:“今人目錢有文處為字,背為漫。”
19.中醫古藥方中稱量單位名。
明李時珍《本草綱目·序例上》:“四累曰字,二分半也。十累曰銖,四分也。四字曰錢,十分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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