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楚
1.古代學校兩種體罰越禮犯規者的用具。後亦泛指體罰學童的工具。
《禮記·學記》:“夏、楚二物,收其威也。”
鄭玄註:“夏,槄也;楚,荊也。二者所以撲撻犯禮者。”
《明史·職官誌二》:“有不率者,撲以夏楚;不悛,徙謫之。其率教者,有升堂積分超格敘用之法。課業倣書,季呈翰林院考校,文冊歲終奏上。”
清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·灤陽消夏錄四》:“爾敢下,我且以夏楚撲爾。”
2.泛指用棍棒等進行體罰。多用於對未成年者。
《續資治通鑒·宋理宗紹定四年》:“後性莊嚴,頗達古今。
金主已立為太子,有過,尚切責之;及即位,始免夏楚。”
清蒲松齡《聊齋誌異·張誠》:“午前不知何往,業夏楚之。”
林紓《薛則柯先生傳》:“若將歸,當請杖於若母,吾不忍夏楚若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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