聘禮
(聘禮,聘禮)
1.古代諸侯間相互聘問之禮。
《禮記·聘義》:“聘禮,上公七介,侯伯五介,子男三介,所以明貴賤也。”
《國語·周語中》“遂假道於陳,以聘於楚”三國吳韋昭註:“是時,天子微弱,故以諸侯相聘之禮假道也。聘禮,若過國至於境,使次介假道,束帛將命於廟也。”
2.訂婚之禮。亦指訂婚時所備的財禮。
南朝梁沈約《奏彈王源》:“璋之下錢五萬以為聘禮。”
清李漁《奈何天·調美》:“若還果是年姪,自然沒有做親之理。既然如此,隻得把聘禮還他。”
沈從文《阿金》:“這婚事阿金原是預備今晚上就定規的。抱兜裏的錢票一束,就為的是預備下定錢作聘禮用的東西。”
任德耀《馬蘭花》第一幕:“這真是咱們姑娘的聘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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