廷尉平
亦作“廷平”。亦作“廷尉評”。亦作“廷評”。
官名,漢時為廷尉屬官。
宣帝地節三年,初置廷尉平四人:稱左右平,秩六百石。
東漢光武帝省右平,唯有左平一人,掌平決詔獄事。
魏晉以後不分左右,直謂之廷尉評。
北魏、北齊及隋各設廷尉評一人。
隋文帝開皇三年罷。至煬帝及唐太宗時復置評事,屬大理寺,但一般仍以“廷評”稱之。
《漢書·刑法誌》:“今明主躬垂明聽,雖不置廷平,獄將自正。”
晉潘嶽《閑居賦》序:“逮事世祖武皇帝,為河陽、懷令,尚書郎,廷尉平。”
《北史·元順傳》:“時三公曹令史朱暉素事錄尚書高陽王雍,雍欲以為廷尉評,頻煩託順,順不為用。”
唐杜甫《送重表侄王砅評事使南海》詩:“廷評近要津,節制收英髦。”
唐李商隱《偶成轉韻七十二句贈四同舍》詩:“廷評日下握靈蛇,書記眠時吐綵鳳。”參閱《漢書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後漢書·百官誌二》、《通典·職官七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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