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史
(雜史,雜史)
舊時區別於紀傳、編年、紀事本末的一種史書體載。或記一時見聞,或記一事始末,或隻是一家私記,但均帶有歷史掌故性質。
《隋書·經籍誌二》:“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,通人君子,必博采廣覽,以酌其要,故備而存之,謂之雜史。”
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·雜史類》:“雜史之目,肇於《隋書》。蓋載籍既繁,難於條析,義取乎兼包眾體,宏括殊名。故王嘉《拾遺記》、《汲冢璅語》得與《魏尚書》、《梁實錄》並列,不為嫌也。然既繫史名,事殊小說,著書有體,焉可無分,今仍用舊文,立此一類。凡所著錄,則務示別裁。大抵取其事繫廟堂,語關軍國,或但具一事之始末,非一代之全編;或但述一時之見聞,祗一家之私記。要期遺聞舊事,足以存掌故、資考證,備讀史者之參稽雲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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