畫院
(畫院,畫院)
1.古代供奉內廷的繪畫機構。
五代時西蜀、南唐均設之,宋徽宗時最著,畫法以工細為特點。
元不設,明復置,清廢。
元湯垕《古今畫鑒·宋畫》:“周怡者,畫院人。
宣和末,承應摹倣唐畫,有可觀。”
元夏文彥《圖繪寶鑒·宋》:“宋碧雲,景定間畫院待詔,善人物花竹翎毛。”
明曹昭《新增格古要論·院畫》:“宋畫院眾工,凡作一畫,必先呈蒿,然後上真。所畫山水人物花木鳥獸,種種臻妙。”
2.以研究畫法、進行創作、觀察交流為主要活動的繪畫機構。其成員多數為畫家。
《人民日報》1990.6.5:“由太原畫院二十位畫師創作的七十餘幅美術作品,最近在中央美院附中當代美術館展出。”如:廣東畫院、福州畫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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