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事
(聽事,聽事)
1.謂聽命行事。
《禮記·少儀》:“適有喪者曰比、童子曰聽事。”
孔穎達疏:“童子未成年,雖往適它喪,不敢以成人為比方,但來聽主人以事見使。”
《左傳·襄公三十年》:“穆叔問王子圍之為政何如。對曰:‘吾儕小人食而聽事,猶懼不給命,而不免於戾,焉與知政?’”
2.猶治事。
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自是後莫知行之所在。聽事,群臣受決事,悉於鹹陽宮。”
《漢書·宣帝紀》:“令群臣得奏封事,以知下情。五日一聽事,﹝自丞相﹞以下各奉職奏事,以傅奏其言,考試功能。”
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下》:“癸亥晦,日有食之,避正殿,寑兵,不聽事五日。”
3.廳堂。官府治事之所。後亦指私宅大廳。
漢應劭《風俗通·怪神·世間多有見怪驚怖以自傷者》:“郴還聽事,思惟良久。”
《晉書·陶侃傳》:“後正會,積雪始晴,聽事前餘雪猶濕,於是以屑布地。”
《資治通鑒·晉湣帝建興二年》:“勒升其聽事,浚乃走出堂皇,勒眾執之。”
胡三省註:“中庭曰聽事,言受事察訟於是。
漢晉皆作聽事,六朝以來乃始加‘廣’作‘廳’。”
清陳康祺《郎潛紀聞》卷四:“江蘇藩署聽事縣一額雲:報朝廷某事,榮父母某事,寬百姓幾分,愛子孫幾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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