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佩
(遺佩,遺佩)
亦作“遺珮”。
1.丟棄佩物。語本《楚辭·九歌·湘君》:“捐余玦兮江中,遺余佩兮醴浦。”代指別離;分手。
南朝齊王融《遊仙詩》之四:“遺珮出長浦,舉袂望增城。”
唐李群玉《將之京國贈薛員外》詩:“澧浦一遺佩,郢南再悲秋。”
元丁鶴年《題<風雨歸舟圖>詩》:“掛席正思遺珮浦,推篷已過濯纓亭。”
2.相傳古代鄭交甫於漢臯遇二女,與談,二女解所佩之珠贈之。分手時回望,二女已不見。事見漢劉向《列仙傳·江妃二女》。後遂用為典實。
清尤秉元《芙蓉映水曲》:“遺佩飄香散作花,一枝艷質臨江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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