織造
(織造,織造)
1.織作綢、布、呢絨等之總稱。亦借指紡織工業。
孫中山《國民政府建國大綱》:“政府當與人民協力,共謀農業之發展,以足民食;共謀織造之發展,以裕民衣。”
2.官名。
明清兩代於南京、杭州、蘇州各地設立專局,掌管織造各項絲織品,供皇室之用。
明於三處各置提督織造太監一人。
清沿用此制,但不用宦官,改用內務府人員,稱織造。
清劉獻廷《廣陽雜記》卷一:“明世宗命內臣蘇杭織造,大學士楊廷和曰:‘歷考洪武、永樂,下及天順,並無此,有之惟成弘間一行耳,可謂織造為累朝故事乎?’”胡適《<紅樓夢>考證》二:“他的父親曹璽做了二十一年的江寧織造,曹寅自己做了四年的蘇州織造,做了二十一年的江寧織造,同時又兼做了四次的兩淮巡鹽禦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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