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士
1.在官之士;公家之士。
《儀禮·鄉射禮》:“記大夫與,則公士為賓。”
鄭玄註:“公士,在官之士。”
《禮記·玉藻》:“公士擯,則曰寡大夫,寡君之老。大夫有所往,必與公士為賓也。”
孔穎達疏:“公士擯者,謂正聘之時則用公家之士為擯。”
2.公正之士。
《荀子·不茍》:“有通士者,有公士者……不下比以闇上,不上同以疾下,分爭於中,不以私害之,若是則可謂公士也。”
楊倞註:“謂於事之中有分爭者,不以私害之,則可謂公正之士也。”
3.武功爵名。
戰國時秦商鞅變法,制訂二十等爵,用以獎勵軍功,“公士”是其中最低者,僅高於士卒。
漢同秦制。後代亦或沿用。
《商君書·境內》:“故爵公士也,就為上造也。”
《漢書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爵:一級曰公士。”
顏師古註:“言有爵命,異於士卒,故稱公士也。”
《北史·魏紀三》:“秋七月癸醜,以皇太子立,詔賜人為父後者爵一級,為公士;曾為吏屬者爵二級,為上造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太宗端拱元年》:“丙申,賜諸道高年百二十七人爵為公士。”
4.複姓。
漢有公士不害。見《通誌·氏族四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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