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期
(請期,請期)
1.古婚禮六禮之一。男家行聘之後,蔔得吉日,使媒人赴女家告成婚日期。形式上似由男家請示女家,故稱“請期”。
《儀禮·士昏禮》:“請期,用鴈。”
鄭玄註:“夫家必先蔔之,得吉日,乃使使者往辭,即告之。”
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九:“這裏金員外曉得外甥歸來快了,定了成婚吉日,先到馮家下那袍段釵鐶請期的大禮。”
清梁章鉅《退庵隨筆·家禮一》:“古昏禮有六禮,今《朱子家禮》略去問名、納吉、請期,止用納采、納幣、親迎。”
2.約定日期。
《左傳·昭公十四年》:“﹝南蒯﹞請期五日,遂奔齊。”
《晉書·庾翼傳》:“又遣使東至遼東,西到涼州,要給二方,欲同大舉。
慕容皝、張駿並報使請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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