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本
1.訴狀。
南朝梁鍾嶸《詩品》卷下:“《行路難》是東陽柴廓所造。
寶月嘗憩其家,會廓亡,因竊而有之。
廓子齎手本出都,欲訟此事,乃厚賂止之。”
2.公文。
明張居正《明制體以重王言疏》:“凡官員應給誥敕,該部題奉欽依手本到閣,撰述官先具稿,送臣等看詳改定,謄寫進呈,候批紅發下,撰述官用關防掛號,然後發中書舍人寫軸用寶,此定制也。”
3.明清時見上司、座師或貴官所用的名帖。寫信時則附於信中,對方謙遜常封還。
《古今小說·月明和尚度柳翠》:“柳府尹遂將參見人員花名手本,逐一點過不缺。”
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四:“忽然門上傳進一個手本來,乃是:‘舊治下雲南貢生張寅稟見。’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五回:“鮑文卿領著兒子走到貢院前香蠟店裏,買了一個手本,上寫‘門下鮑文卿叩’。”
清劉鑾《五石瓠·手本名帖》:“官司移會用六扣白柬,謂之手本;萬曆間士夫刺亦用六扣,然稱名帖;後以青殼黏前後葉而綿紙六扣,稱手本,為下官見上官所投。其門生初見座師,則用紅綾殼為手本,亦始萬曆末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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