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證
(明證,明證)
亦作“明証”。亦作“明正”。
1.明確的證據。
漢王符《潛夫論·考績》:“諺曰:‘曲木惡直繩,重罰惡明證。’”
《朱子語類》卷四三:“雖無明證,看得來是如此。”
範文瀾蔡美彪等《中國通史》第一編第二章第五節:“商朝有軍隊與監獄,甲骨文已有明證。”
2.證人;作證。
《清平山堂話本·合同文字記》:“哥哥,則今日請我友人李社長為明証,見立兩紙合同文字,哥哥收一紙,兄弟收一紙。”
《清平山堂話本·合同文字記》:“相公隨即差人捉劉天祥並晚婆婆來,就帶合同,一併赴官。又拘李社長明正。”
阅读:1267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