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程
I
亦作“中呈”。
指中等射程。如:中程導彈。
II
亦作“中呈”。
1.合乎法度。
《商君書·修權》:“故立法明分,中程者賞之,毀公者誅之。”
《鄧析子·轉辭》:“明君立法之後,中程者賞,缺繩者誅。”
2.合乎要求、規格。
《漢書·陳萬年傳》:“以律程作司空,為地臼木杵,舂不中程,或私解脫鉗釱,衣服不如法,輒加罪笞。”
《宋史·李若谷傳》:“補長社縣尉,州葺兵營,課民輸木,檄尉受之,而吏以不中程多退斥。”
《明史·曾同亨傳》:“軍器自外輸,率不中程,奏請半收其直。”
清魏源《<定盦文錄>序》:“源既論定其中程者,校正其章句違合者,凡得文若幹篇,為十有二卷。”
3.符合期限。
漢桓寬《鹽鐵論·水旱》:“卒徒作不中呈,時命助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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