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實
(行實,行實)
亦作“行寔”。
1.行為樸厚。
唐韓愈《舉薦張籍狀》:“學有師法,文多古風,沈默靜退,介然自守,聲華行實,光映儒林。”
2.謂實際行為;實際。
宋王安石《擬寒山拾得》詩之十八:“汝無行實者,以取著名高。行實尚非實,利名豈堅牢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仁宗慶曆四年》:“範仲淹等意欲復古勸學,數言興學校,本行實,詔近臣議。”
3.指生平事跡。
唐黃滔《華嚴寺開山始祖碑銘》:“十一年,其徒從紹疏師行實於闕,昇其院為華嚴寺。”
金王若虛《王氏先塋之碑》:“為人後者,生盡愛敬,死極哀戚,立身揚名,以顯其親,宜若足矣。而又思所以致美乎松楸,而增光乎泉壤,表其行寔,大書深刻,為不朽之說。”
明宋濂《雷府君墓誌銘》:“既葬十餘年,燧自狀其行實,謁濂為之銘。”
4.猶行狀。記述死者生平事跡的文章。
清方苞《書直隸新安張烈婦荊氏行實後》:“往年,或以烈婦荊氏行實視余。”
魯迅《且介亭雜文二集·論諷刺》:“人大抵願意有名,活的時候做自傳,死了想有人分訃文,做行實,甚而至於還‘宣付國史館立傳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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