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項令
(強項令,強項令)
指東漢光武帝時洛陽令董宣。
董宣為洛陽令時,湖陽公主蒼頭殺人,匿於主家。後公主出行,用他為驂乘。
董宣候之於途,駐車扣馬,以刀畫地,大言數主之失,叱奴下車,因格殺之。主訴於帝,帝大怒,召宣欲箠殺之。
宣曰:“陛下聖德中興,而縱奴殺良人,將何以理天下乎?”即以頭擊柱,帝令小黃門止之,使叩頭謝主。
宣不從。強使頓之,宣兩手據地,終不肯俯。因敕強項令出。事見《後漢書·酷吏傳》。
漢荀悅《申鑒·雜言上》:“光武能申於莽而屈於強項令。”
清蒲松齡《聊齋誌異·一員官》:“夫人即偕公子命駕歸,矢曰:‘渠即死於是,吾亦不復來矣!’踰年,公卒。此不可謂非今之強項令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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