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復
(起復,起復)
1.封建時代官員遭父母喪,守制尚未滿期而應召任職。
《北齊書·清河王嶽傳》:“元象二年,遭母憂去職,尋起復本任。”
《舊唐書·房玄齡傳》:“其年,玄齡丁繼母憂去職,特敕賜以昭陵葬地。未幾,起復本官。”
《宋史·富弼傳》:“故事,執政遭喪皆起復,帝虛位五起之,弼謂此金革變禮,不可施於平世,率不從命。”
2.明清後又指服父母喪滿期後重行出來做官。
《古今小說·沈小霞相會出師表》:“馮主事三年孝滿,為有沈公子在家,也不去起復做官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一百回:“起復後,便再到福建,希圖當個差使。”
張友鶴註:“官員為父母服喪期滿,復任官職。”
3.泛指一般開缺或革職官員重被起用。
《宋史·向子諲傳》:“初,邦昌為平章軍國事,子諲乞致仕避之,坐言者降三官,起復知潭州。”
《紅樓夢》第三回:“他系此地人,革後家居,今打聽得都中奏準起復舊員之信,他便四下裏尋情找門路。”
4.恢復;康復。
《紅樓夢》第五五回:“誰知服藥調養,直到三月間,才漸漸的起復過來,下紅也漸漸止了。”
5.猶參差。
清錢泳《履園叢話·譚詩·以詩存人》:“﹝唐瑀﹞《桃源澗》雲:‘清響散高林,暗流出淺草。石脈互起復,安所窮杳渺。’”
6.猶起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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