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喫
(小喫,小吃)
亦作“小吃”。
1.正式飯菜以外的熟食,多指下酒菜。
《醒世恒言·錢秀才錯占鳳凰儔》:“三湯十菜,添案小喫,頃刻間,擺滿了桌子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七回:“景蘭江叫了一賣一錢二分銀子的雜膾,兩碟小吃。那小吃一樣是炒肉皮,一樣就是黃豆芽。”
《鏡花緣》第十二回:“酒過一二巡,則上小盤小碗,其名南喚‘小吃’,北呼‘熱炒’。”
清李鬥《揚州畫舫錄·小秦淮錄》:“小東門街多食肆,有熟羊肉店……先以羊肉雜碎飼客,謂之小吃,然後進羊肉羹飯。”
2.今多指點心鋪出售的熟食或飯館中的經濟膳食。
艾蕪《人生哲學的一課》:“我緩緩地順著街邊走,向著那些夥計匆匆忙忙正做麵餅的鋪面,以及老太婆帶著睡眼坐守的小吃攤子,溜著老鷹似的眼睛。”
3.西餐中的冷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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