予告
1.漢代二千石以上有功官員依例給以在官休假的待遇,謂之予告。告,休假。
《漢書·馮野王傳》:“今有司以為予告得歸,賜告不得,是一律兩科,失省刑之意。”
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“高祖為亭長,常告歸之田”裴駰集解引三國魏孟康曰:“漢律,吏二千石有予告、賜告。予告者,在官有功最,法所當得者也。”
2.後代凡大臣因病、老準予休假或退休的都叫予告。
宋楊萬裏《二月二十四日雨中泛舟賦詩》:“君王予告作寒食,來看孤山海棠色。”
《明史·文苑傳三·李攀龍》:“﹝攀龍﹞念母思歸,遂謝病。故事,外官謝病不再起,吏部重其才,用何景明例,特予告歸。予告者,例得再起。”
《清會典·吏部·稽勛清吏司》:“凡官年老告休者,則令致仕。大臣予告者,或加銜、或食俸,皆出特恩,以示優異焉。”
《花月痕》第三回:“原來漱玉家中有一座園亭,是太傅予告之後,頤養之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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