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缺
(遺缺,遺缺)
亦作“遺闕”。
1.猶言遺漏缺失。
《六韜·略地》:“如此者,當分軍為三軍,謹視地形而處,審知敵人別軍所在,及其大城別堡,為之置遺缺之道,以利其心,謹備勿失。”
漢陳琳《應譏文》:“用能使賢智者盡其策,勇敢者竭其身,故舉無遺闕,而風烈宿宣也。”
宋王十朋《郡圃無海棠買數根植之》詩:“少陵詩史有遺闕,海棠名花輒湮沒。”
明王守仁《傳習錄》卷下:“而但惟致此事親從兄一念真誠惻怛之良知以應之,則更無有遺缺滲漏者,正謂其隻有此一個良知故也。”
明夏完淳《<續幸存錄>自序》:“余生也晚,所見聞未廣,後之人謂余多所遺闕也,敢不受責?”
2.指書籍的散佚、脫漏。
晉常璩《華陽國誌·後賢誌》:“會遇喪亂軋搆,華夏顛墜,典籍多缺,族祖武平府君,湣其若斯,乃操簡援翰,拾其遺闕。”
《宋書·謝靈運傳》:“使整理祕閣書,補足遺闕。”
宋董逌《廣川書跋·晉姜鼎銘》:“書傳雖間有遺缺,不得盡見,然其著者此爾。”
元趙世延《<南唐書>序》:“《南唐書》,其於文獻遺闕,大有所考證。”
3.指散佚的書籍。
《宋史·藝文誌一》:“高宗移蹕臨安,乃建祕書省於國史院之右,搜訪遺闕,屢優獻書之賞,於是四方之藏,稍稍復出。”
4.缺陷;過失。
《漢書·劉向傳》:“書數十上,以助觀覽,補遺闕。”
宋王讜《唐語林·文學》:“魏,大闕,樓觀也。人臣將入,至此則思其遺闕。”
元迺賢《贈張直言南歸》詩:“詔下閶闔門,求言補遺缺。”
明方孝孺《尚友五贊》:“陳書如雲,指訐遺闕。”
5.空額;因原任人員死亡或去職而空缺的職位。
《三國誌·蜀誌·馬忠傳》:“先主東征,敗績猇亭,巴西太守閻芝發諸縣兵五千人以補遺闕,遣忠送往。”
宋趙與時《賓退錄》卷三:“今職制令,諸縣有繁簡難易,監司察令之能否,隨宜對換,仍不理遺缺。”
《中國現在記》第五回:“黃梅縣馮耀祖稟報丁艱,遺缺輪委候補知縣胡安邦署理。”
吳景洲《故宮盜寶案真相》二七:“十五日,農長劉尚清改任奉天省長離京,國務會議決議改聘新任農長莫德惠遞補劉的遺缺。”
孫犁《淡定集·<善闇室紀年>摘抄》:“他把遺缺留給他的妹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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