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雲
(書雲,書雲)
1.古代觀察天象以占吉兇,並加以記錄。語本《左傳·僖公五年》:“公既視朔,遂登觀臺以望,而書,禮也。凡分、至、啟、閉,必書雲物,為備故也。”
楊伯峻註:“雲物,古有兩義。
《太平禦覽》八引《左傳》舊註雲:‘雲,五雲也;物,風、氣、日、月、星、辰也。’是分雲、物為二。然《周禮·春官·保章氏》雲:‘以五雲之事辨吉兇、水旱降豐荒之祲象。’鄭眾、鄭玄皆謂雲物即雲色。五雲之色者,青、白、赤、黑、黃五色也。
杜註亦雲:‘雲物,氣色災變也。’其義亦同兩鄭,是以雲物為一。蓋古禮,國君於二分二至及四立之日,必登臺以望天象(或日旁雲氣之色),占其吉兇而書之。”
南朝梁劉勰《文心雕龍·書記》:“占者,覘也。星辰飛伏,伺候乃見,登觀書雲,故曰占也。”
2.宋人詩文多以“書雲”指冬至。
宋李曾伯《雪夜不寐偶成》詩:“底事陽和尚未回,書雲已久未逢梅。”
宋洪邁《容齋四筆·用書雲之誤》:“今人以冬至日為書雲,至用之於表啟中。雖前輩或不細考,然皆非也……漢明帝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,宗祀光武畢,登靈臺觀雲物,尤為可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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