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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字的筆畫:4畫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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ㄩㄣˇ

〔《廣韻》余準切,上準,以。〕

1.信實,誠信。

《書·顧命》:“命汝作納言,夙夜出納朕命,惟允。”

孔傳:“納言,喉舌之官,聽下言納於上,受上言宣於下,必以信。”

《文選·揚雄〈長楊賦〉》:“酌允鑠,希樂胥。”

李善註引張揖曰:“言酌信美以當酒,帥禮樂以為肴。”

南朝梁劉勰《文心雕龍·奏啟》:“奏之為筆固以明允篤誠為本,辨析疏通為首。”

宋司馬光《王城縣君楊氏墓誌銘》:“允矣夫人,德則均一。”

2.使人信服;受人敬重。

《書·舜典》:“汝作士,五刑有服,五服三就,五流有宅,五宅三居,惟明克允。”

孔傳:“言臯陶能明信五刑,施之遠近,蠻夷猾夏,使鹹服,無敢犯者。”

《左傳·文公四年》:“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於魯也。”

杜預註:“始來不見尊貴,故終不為國人所敬信也。”

3.確實;果真。

《詩·大雅·公劉》:“度其夕陽,豳居允荒。”

鄭玄箋:“豳之所處,信寬大也。”

漢揚雄《法言·問道》:“允治天下不待禮文與五教,則吾以黃帝、堯、舜為疣贅。”

《後漢書·文苑傳上·趙壹》:“允所謂遭仁遇神,真所宜傳而著之。”

宋葉適《郭氏種德庵記》:“允哉!夫家非德不興,德非種不成。”

明何景明《王母何氏墓碑》:“嗚呼允哉!坤之德厚而康兮,用蕃其後。”

周作人《〈蛻龕印存〉序》:“飾文字為觀美,雖華夏所獨,而其理極,通於繪事,是知以漢法刻印,允為不易之程。”

4.公平;得當;相稱。

《後漢書·虞詡傳》:“祖父經為郡縣獄吏,案法平允。”

晉庾亮《讓中書令表》:“事有不允,罪不容誅。”

《北史·茍頹傳》:“穨方正好直言,雖文明太後生殺不允,穨亦言至懇切。”

唐陳子昂《為司刑袁卿讓官表》:“庶使官允其才,名不失實。”

因明《對北京大學的憤言》:“我以為,認《新青年》的持論未允,和他辯論是可以的。”

5.符合。

《魏書·太祖紀》:“﹝陛下﹞躬履謙虛,退身後己,宸儀未彰,袞服未禦,非所以上允皇天之意,下副樂推之心。”

《周書·文帝紀上》:“﹝高歡﹞以人望未改,恐鼎鑊交及,乃求宗室,權允人心。”

唐韓愈《舉錢徽自代狀》:“況時名年輩,俱在臣前,擢以代臣,必允眾望。”

章炳麟《箴新黨論》:“不本於禮經,不允於民誌,其不足稱說也,明矣。”

6.答應,許諾。

南朝梁任昉《齊竟陵文宣王行狀》:“既允焚林之求,實兼儀形之寄。”

唐韓愈《黃家賊事宜狀》:“朝廷信之,遂允其請。”

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十回:“鄭老爹見女婿就要做官,責備女兒不知好歹,著實教訓了一頓。女兒拗不過,方才允了。”

7.諂媚。

《逸周書·寶典》:“十姦:一,窮□幹靜……六,展允幹信。”

《爾雅·釋詁》:“允,佞也。”

8.介詞。猶以。

《墨子·明鬼下》引《商書》曰:“百獸貞蟲,允及飛鳥。”

孫詒讓間詁:“王引之雲:允猶以也,言百獸貞蟲以及飛鳥也。”

《後漢書·朱景王杜等傳論》:“故高秩厚禮,允荅元功;峻文深憲,責成吏職。”

唐柳宗元《平淮夷雅·方城》:“疇允大邦,俾惠我人。”

9.語氣助詞。

《詩·周頌·時邁》:“允王保之。”

王引之《經傳釋詞》卷一:“允王保之,言王保之也。允,語詞耳。”

《左傳·襄公二十一年》引《夏書》:“允出茲在茲,惟帝念功。”

唐韓愈《劉統軍碑》:“允余之思,其可止哉!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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