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行
I
公然行動,公然進行。
《左傳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盜賊公行,而天癘不戒。”
《資治通鑒·晉孝武帝太元十四年》:“左右近習,爭弄權柄,交通請託,賄賂公行。”
《醒世恒言·李汧公窮邸遇俠客》:“如今果是楊國忠為相,賄賂公行,不知埋沒了多少高才絕學。”
II
1.古官名。掌管君主出行的兵車行列事。
《詩·魏風·汾沮洳》:“美如英,殊異乎公行。”
毛傳:“公行,從公之行也。”
鄭玄箋:“從公之行者,主君兵車之行列。”
《左傳·宣公二年》:“及成公即位,乃宦卿之適而為之田,以為公族。又宦其餘子,亦為餘子;其庶子為公行。
晉於是有公族、餘子、公行。”
杜預註:“庶子,妾子也。掌率公戎行。”參見“公路”。
2.鴉片戰爭前廣州十三行商人的行會組織。
清康熙五九年(1720年)創設,次年解散,後屢設屢廢。設立目的在於共同承擔官府差科,消除內部競爭,規定進出口貨市價,分配各行業務,約束外商活動,經辦中外交涉事項和解決同業困難。
《南京條約》簽訂後,公行取消。
3.複姓。
戰國齊有公行子。見《青州府誌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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