譬喻
亦作“譬諭”。
1.比喻。
《荀子·非十二子》:“辯說譬諭,齊給便利,而不順禮義,謂之姦說。”
《淮南子·要略》:“假象取耦,以相譬喻。斷短為節,以應小具。”
宋張世南《遊宦紀聞》卷九:“如《莊子》,是從譬喻來說,且卒章不說心字,故令人卒看難曉也。”
秦牧《花城·思想和感情的火花》:“人們把牡丹譬喻為‘木芍藥’,把芍藥譬喻為‘草牡丹’,把煤譬喻為‘黑色的金子’。”
2.曉譬勸喻。
《北齊書·魏收傳》:“帝曾遊東山,敕收作詔,宣揚威德,譬喻關西。”
《警世通言·況太守斷死孩兒》:“父母家因其年少,去後日長,勸他改嫁。叔公丘大勝,也叫阿媽來委曲譬喻他幾番。那邵氏心如鐵石,全不轉移。”
王闓運《儲玟躬傳》:“其年遭父喪,在鄉譬喻州人,積穀設義倉,以待非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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