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定
(審定,審定)
1.審查決定或審閱評定。
《史記·張儀列傳》:“臣聞之,積羽沈舟,群輕折軸,眾口鑠金,積毀銷骨,故願大王審定計議,且賜骸骨辟魏。”
唐吳兢《貞觀政要·赦令》:“今宜詳思此義,不可輕出詔令,必須審定,以為永式。”
清沈初《西清筆記》卷二:“上命審定書畫,分一二等呈覽。”
陳殘雲《山谷風煙》第四十章:“凡結婚或離婚的,先由鄉政府同意了,帶著證明到區政府去審定,區政府許可才能領取證書。”
2.謹慎穩重。
《北史·裴俠傳》:“暠目動言肆,輕於去就者也;建神情審定,當無異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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