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節
(送節,送節)
1.送走舊節候。謂季節更換。
三國魏曹丕《槐賦》:“鴻雁遊而送節,凱鳳翔而迎時。”
唐李嶠《十月奉教作》詩:“白藏初送節,元律始迎冬。”白藏,指秋季。
2.送別使節。
唐杜甫《東樓》詩:“傳聲看驛使,送節向河源。”
仇兆鰲註引趙汸曰:“時遣使和好吐蕃,故用張騫尋河源故事。”
明何景明《贈韓亞卿還湖南》詩之二:“送節初臨夏,迴旌已逼年。”
3.送還符節。
《晉書·謝玄傳》:“河北騷動,玄自以處分失所,上疏送節,盡求解所職。”
4.謂節日送禮。
《金瓶梅詞話》第四二回:“他家既先來與咱家孩子送節,咱少不的也買禮過去,與他家長姐送節。”
胡樸安《中華全國風俗誌·廣東·廣州之中秋節》:“節前人亦多買之送親友,名曰送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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