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庭之訓
【成語】:過庭之訓
【拼音】:guò tíng zhī xùn
【解釋】:用以指父親的教誨。
【出處】:《論語·季氏》:“嘗獨立,鯉趨而過庭。曰:‘學詩乎?’對曰:‘未也。’‘不學詩,無以言。’鯉退而學詩。”漢·蔡邕《郡掾吏張玄祠堂碑》:“掾孫翻,以貞固之質,受過庭之訓。”
【示例】:仆世承門之業,受~,是以得接冠帶之末,充乎士大夫之列。 ★《晉書·夏侯湛傳》
【近義詞】:
【反義詞】:
【語法】:作賓語;指父親的教誨
(過庭之訓,過庭之訓)
父親的訓導。
晉袁宏《後漢紀·安帝紀上》:“萇少長藩國,內無過庭之訓,外無師傅之道,血氣方剛,卒受榮爵,微的意思" href="dictscitmy0p332a.html">幾微生過,遂陷不義。”
唐駱賓王《上兗州崔長史啟》:“然而少奉過庭之訓,長昧克己之方。”
宋張元幹《賀陳都丞除刑部侍郎啟》:“夙奉過庭之訓,克遵良冶之傳。”參見“過庭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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