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葬
1.謂把屍骸投入火中焚毀。
晉幹寶《搜神記》卷十一:“渤海太守史良好一女子,許嫁而不果,良怒,殺之,斷其頭而歸,投於竈下,曰:‘當令火葬。’”
2.葬法之一。用火焚化死人遺體,將骨灰裝入容器,然後埋葬或保存。盛行於古印度,後隨佛教傳入中國。
明清時官府禁火葬。
《南史·夷貊傳上·扶南》:“死者有四葬……火葬則焚為灰燼。”
唐玄奘《大唐西域記·印度總述》:“送終殯葬,其儀有三:一曰火葬,積薪焚燎;二曰水葬,沈流漂散;三曰野葬,棄林飼獸。”
清顧炎武《日知錄·火葬》:“火葬之俗,盛行於江南,自宋時已有之。”
曹禺《北京人》第三幕:“我死了,你就給我火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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