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歲
(小歲,小歲)
1.古代於冬至後第三個戌日行臘祭,臘祭次日為小歲。後世分別以元日、冬至夜為小歲。
《太平禦覽》卷三三引漢崔寔《四民月令》:“臘明日謂小歲,進酒尊長,修刺賀君師。”
宋趙彥衛《雲麓漫鈔》卷八:“小歲則用之漢朝,元正則行之晉世,蓋漢嘗以十月為歲首也。”
明謝肇淛《五雜俎·天部二》:“臘月之次日為小歲。今俗以冬至夜為小歲。然盧照鄰《元旦》詩雲:‘人歌小歲酒,花舞大唐春。’則元日亦可謂之小歲矣。亦猶冬至亦可謂之除夜也。”
2.少年時。
唐元稹《敘詩寄樂天書》:“前所為《寄思玄子》者,小歲雲為,文不能自足其意。”
3.北鬥七星中的第五至第七星。
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:“鬥杓為小歲。”
高誘註:“鬥第一星至第四星為魁,第五至第七星為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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