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經
(講經,講經)
1.講說儒家經義。
《晉書·禮誌下》:“魏正始中,齊王每講經遍,輒使太常釋奠先聖先師於辟雍,弗躬親。”
《新唐書·儒學傳上·孔穎達》:“帝幸太學觀釋菜,命穎達講經。畢,上《釋奠頌》,有詔褒美。”
清黃宗羲《陳夔獻墓誌銘》:“於嗟夔獻,立會講經,十年之後,人物崢嶸。”
2.講說佛教經典。舊日法會講經,以繁複的儀式開始,而後由都講唱經題和經文,講師講說經義。後來的俗講仍沿用此一程式,發展為變文,始由一人講唱。
《正法華經·安行品》:“佛語傅首曰:‘菩薩先處二法乃應講經:一曰威儀,二曰禮節。’”北魏楊衒之《洛陽伽藍記·崇真寺》:“講經者心懷彼我,以驕淩物,比丘中第一麤行。”
3.指講說道教經義。
清焦循《送郡太守尹公歸裏序》:“縣役聶兆何者,詭稱道士,率妻子占據東嶽廟,講經高會,誘婦女入寺,裏之愚民,不惜供以錢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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