掖庭
亦作“掖廷”。
1.宮中旁舍,妃嬪居住的地方。
《漢書·杜延年傳》:“時宣帝養於掖庭,號皇曾孫。”
《後漢書·班固傳上》:“後宮則有掖庭、椒房,後妃之室。”
李賢註引《漢官儀》:“婕妤以下皆居掖庭。”
唐李肇《唐國史補》卷上:“元載之敗,其女資敬寺尼真一納於掖庭。”
清錢謙益《繼妻姚氏贈宜人制》:“追慕原陵,永懷長樂,訪問掖庭椒房之故事,感歎曾參、王駿之墜言。”
2.宮中官署名。掌後宮貴人采女事,以宦官為令丞。
秦代名永巷,漢武帝太初元年改為掖廷。
東漢分為二,設掖庭令、永巷令。
《後漢書·百官誌三》:“掖庭令一人,六百石。註曰:宦者。掌後宮貴人采女事。”
《新唐書·宦者傳序》:“又有五局:一曰掖廷,主宮嬪簿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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