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和
(講和,講和)
1.指交戰雙方談判和平。
《新唐書·張說傳》:“始為相時,帝欲事吐蕃,說密請講和以休息鄣塞。”
清侯朝宗《太子丹論》:“宋之亡也,秦檜、湯思退之流,日以挑釁之說,挾持殺戮天下之謀臣戰將,始終以講和誤其國。”
茅盾《右第二章》二:“這又是一個鐘頭沒有聽得響聲了,也許今天就講和,--英國或是美國領事出來調停,不打了,也是很可能的。”
2.指人與人和解。
《新唐書·顧彥朗傳》:“敬瑄誣劾彥朗擅興兵掠西境。
僖宗下詔申曉講和,乃得到軍。”
明李贄《與友人書》:“我欲託晉老作一書與偶愚,專專勸其回心講和為佳。”
許傑《慘霧》:“﹝加啟﹞走上前來,好像代他們講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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