祿米
(祿米,祿米)
用作俸給的粟米。因古代俸給常以粟米計稱。
《韓非子·外儲說右上》:“倉無陳粟,府無餘財,官婦不禦者出嫁之,七十受祿米。”
《隋書·食貨誌》:“客皆註家籍。其課,丁男調布絹各二丈……租米二石,祿米二石。”
《隋書·食貨誌》:“州郡縣祿米、絹布、絲綿,當處輸臺傳倉庫。”
唐岑參《題新鄉王釜廳壁》詩:“祿米嘗不足,俸錢供與人。”
《文獻通考·職官十九》:“國家依品制俸,官一品月俸三十千,職田祿米大約不過千石。”
郭沫若《李白與杜甫·杜甫的地主生活》:“這位‘主守’之所以能施行仁義,明顯地是靠著多餘的祿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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