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官
I
1.小官。
《逸周書·史記》:“昔有共工自賢,自以無臣,久空大官,下官交亂,民無所附。”
朱右曾校釋:“下官,小臣也。”
唐韓愈《試大理評事胡君墓銘》:“五十七,不足年。孤兒啼,死下官。”
2.下屬官吏。
《漢書·賈誼傳》:“古者大臣……坐罷軟不勝任者,不謂罷軟,曰‘下官不職’。”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《太平天國·天父下凡詔書二》:“爾等為官者,凡遇下官有事到案敬稟,或是或非,且隨他直稟明白。”
3.漢代郡國自闢屬吏,屬吏於長官及國主自稱臣,至南朝宋孝建中,始禁屬官自稱臣,改稱下官。
《宋書·劉穆之傳》:“先是郡縣為封國者,內史、相並於國主稱臣,去任便止。至世祖孝建中,始革此制,為下官致敬。”
南朝梁江淹《詣建平王上書》:“下官每讀其書,未嘗不廢卷流涕。”
4.官吏自稱的謙詞。
《晉書·範弘之傳》:“﹝弘之﹞將行,與會稽王道子牋曰:‘下官脛微寒士,謬得廁在俎豆,實懼辱累清流,惟塵聖世。’”唐陳子昂《薛大夫山亭宴序》:“下官昔承顏色,早蒙車騎之知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“而今皇恩授他咨議參軍之職,下官特此捧詔而來。”亦泛用於自稱。
5.泛用於自稱。
《太平廣記》卷十八引唐李復言《續玄怪錄·柳歸舜》:“下官禽鳥,不能致力生人,為足下轉達桂家三十娘子。”
《敦煌變文集·妙法蓮華經講經文》:“要去任王歸國去,下官決定不相留。”
II
離官,去官。
《琱玉集·肥人篇》引王隱《晉書》雲:“孟業,晉時幽州刺史也。為人大肥。下官還京。
晉武帝意欲稱之,乃作大稱掛於殿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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