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k8.org > 詞典 > 抱認
(抱認,抱認)
猶承擔。
宋蘇軾《論積欠六事並乞檢會應詔所論四事一處行下狀》:“應大赦已前見欠蠶鹽和買青苗錢物,元是冒名,無可催理,或全家逃移,鄰裏抱認,或元無頭主,均及幹繫人者,並特與除放。”
宋嶽珂《桯史·大散論賞書》:“今散關鳳翔未破,足下可與軍中議,取散關要銀絹錢引若幹,取鳳翔要若幹,可以必克,本所當一切抱認,足下可結罪保明具申,當以聞於朝廷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孝宗乾道四年》:“卻令本司於八州軍增鹽錢,並將樁留五分鹽本錢抱認七萬貫,充上供起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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